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(局)職業技能鑒定(指導)中心,國務院有關部門(行業組織、集團公司)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:
為繼續做好2015年度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督導員隊伍建設技術服務相關工作,進一步推動質量督導員隊伍建設,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度培訓計劃等工作
(一)上報年度培訓計劃。請各地區、各行業根據實際情況做好今年質量督導員培訓計劃,填寫《年度質量督導員資格認證培訓工作計劃表》(附件1),并將此表于2015年4月30日前報部中心備案。
(二)辦理質量督導員證卡。質量督導員證卡(含初次和復核),由部中心統一編碼制作。各地區、各行業應統一收集取證人員的非紅底2寸照片一張,并郵寄至部中心。
二、初次資格認定工作
(一)報送培訓班相關材料。各地區、各行業請在舉辦培訓班前40天將《質量督導員初次資格認證培訓班申請/審核表》(附件2)和培訓通知進行上報;培訓工作結束后,請將《質量督導員初次資格認證培訓名單匯總表》(附件3,含書面與電子版)報部中心備案。此外,參加每批次培訓人員,需填寫《質量督導員個人情況信息表》(附件4),此表由申報單位留存。
(二)反饋手冊和證卡簽收單。各單位在收到部中心統一配送的《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督導技術指導手冊》和《質量督導員證卡》后,須及時填寫《手冊和證卡簽收反饋單》(附件5),并郵寄或傳真至部中心存檔。
三、復核換證工作
(一)由各地區、各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管理部門向部中心提出資格復核申請。在資格有效期內未參加過質量督導活動的質量督導員,不列入資格復核范圍。
(二)各地區、各行業申請資格復核時,應提交3年有效期內的質量督導員工作書面總結報告,并填報《質量督導員復核資格換證申請/審核表》(附件6)和《質量督導員復核資格換證名單匯總表》(附件7,含書面與電子版),我們將根據上述要求對復核資格工作進行審核。
(三)部中心將對復核合格者換發質量督導員資格證卡,其原證卡由申請地區或行業回收銷毀。
上述附件1-7下載網址是:http://www.cettic.gov.cn,或者發送郵件索取。
聯 系 人:部中心質量督導辦 趙穎群、桑桂玉
聯系電話:010-84661127、010-84661126
傳真號碼:010-84661120
電子郵箱:zhaoyingqun@cettic.gov.cn或sangguiyu@cettic.gov.cn
郵寄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育慧路3號
郵政編號:100101
附件:1. 年度質量督導員資格認證培訓工作計劃表
2. 質量督導員初次資格認證培訓班申請/審核表
3. 質量督導員初次資格認證培訓名單匯總表
4. 質量督導員個人情況信息表
5. 手冊和證卡簽收反饋單
6. 質量督導員復核資格換證申請/審核表
7. 質量督導員復核資格換證名單匯總表
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
職業技能鑒定中心
2015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