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同意全國統考報名點增加報名職業的批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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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黔人社廳通[2014]322號 更新時間:2014/6/19
貴州省貿易經濟學校、貴州省商業學校、貴陽市匯通職業培訓學校:
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《關于印發<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規程(試行)>的通知》(勞社廳函〔2006〕3號)和《關于印發<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務管理細則(試行)>的通知》(勞社鑒發〔2006〕6號)規定,經研究,同意貴州省貿易經濟學校、貴州省商業學校、貴陽市匯通職業培訓學校統考報名點增加報名職業(職業名稱、等級見附件)。
請你們按照《關于印發<貴州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報名點管理辦法(試行)>的通知》(黔勞社廳發〔2007〕1號)要求,嚴格審查考生申報資格,并辦理相關報名手續。
附件:統考報名點增加報名職業名稱及等級
2014年6月5日
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4年6月5日印發 |
共印8份
附件:
統考報名點增加報名職業名稱及等級
單 位 |
承擔報考職業 |
承擔報考等級 |
貴州省貿易經濟學校 |
營銷師、物流師、理財規劃師 |
一級 |
企業信息管理師、企業培訓師 |
四、三、二級 | |
貴州省商業學校 |
心理咨詢師、網絡編輯員、職業指導人員、物流師、理財規劃師 |
四、三、二級 |
貴陽市匯通職業培訓學校 |
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、 |
一級 |
物流師、營銷師 |
三、二、一級 |